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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8年8月11日,抗敌演剧队在武汉成立,这是10个革命戏剧 团体的总称。该队以上海救亡演剧队为基础,与其他进步戏剧团 体改编而成,共分10个队,每队30人,经过短期军事训练后,分 赴各战区进行抗日宣传活动。它直属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 三厅指挥。抗敌演剧队坚持“文艺大众化”、“以广大抗战军民 为对象”的原则,运用演剧、歌咏、文字和口头宣传等形式,在 国民党统治区配合抗日民主运动。 本月,政治部第三厅组织这10个抗敌演剧队、一个孩子剧团 和电影放映队等,出发安全国各地巡回演出,进行抗日的文艺宣 传。在出发时,第三厅为他们规定了艺术工作者信条五项:一、 吾辈艺术工作者,以抗战建国之目的结成此铁的文化队伍,便当 随时随地提高政治军事的认识与训练;为此伟大目的之实现而奋 斗,一刻不容稍懈。 二、吾辈当知技术之良窳,直接影响宣传之效果。故当从工 作中竭力磨练本身技术,使艺术水平出抗战之持久而愈益提高。 三、吾辈艺术上作者不仅以言语文字或其他形象接近大众, 尤当直接以身力教;盖艺术风格与艺术家之人格为不可分,抗战 艺术运动尤然。要求每一工作者皆为刻苦耐劳沉毅果敢之民族斗 士;沉毅放能持久,果敢故能成功。 四、靠艺术工作者的全部努力,以广大抗战军民为对象,因 而艺术大众化,成为迫切之课题。必须充分忠实于大众之理解、 趣味,特别是其苦痛和要求,艺术才能真正成为唤起大众、组织 大众的武器。 五、吾辈艺术工作者应知协同一致,为达成战斗目的之要 素,艺术工作亦然。不仅一艺术集团内应协同一致,同时应集中 艺术战线之各兵种于重要之一点,使能发挥无限之力量,收到伟 大之战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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