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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的5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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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月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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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 盛宣怀接受四国贷款(191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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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1年8月9日,清政府宣布,全国铁路干路收归国有,所有 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商办的干路由国家收回。消息传出, 全国震动。 收归国有的铁路线包括:北京至汉口的京汉线、汉口至广州 的粤汉线、北京经张家口至恰克图的京恰线、北京经齐齐哈尔至 珲春的东干线和成都至汉口的川汉线。其中,川汉铁路从1903年 起,经四川绅民极力争取,至1907年经清廷批准改为商办。到 1909年,川路集股总额达白银1170多万两,其宜昌至万县段已经 动工。粤汉铁路修筑权则在湖南、湖北、广东绅民争取下,于 1905年从美国全兴公司购回,此后,3省绅民大举筹款,并开始自 筑。 全国铁路的商办潮流,显然有碍列强在华利益,各国一再对 清政府施加压力,指责其“纵容百姓,专与外国人为难”,使 “中国前途叵测”。清政府中以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为代表的一批 新洋官僚,亦鼓吹借债筑路“为我国第一救亡政策”,并开始策 划先将铁路国有,再借债筑路。 5月20日,盛宣怀与英、法、德、美4国银行团正式签订《湖 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、湖北境内川汉铁路的借款合同》,借 款1000万英镑(先付600万英镑),两湖厘金盐税作担作。合同规 定,粤汉路用英国总工程师,川汉路用美国和德国总工程师,4国 银行团享有该2路修筑权和2路延长继续投资的优先权。 清廷此举,使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广东等地局势更为激荡不 安,绅民开始直批清廷卖国。四川民众指出:“此次以路抵款, 是政府全力夺自百姓而送与外人。”广东民众则斥责:“铁路国 有,失储信天下。”“路亡国亡,政府虽欲卖国,我粤人断不能 卖国。”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亦批评清廷“举吾国之国权、路 权,一畀之四国”,将引来“内乱外患、不可思议之大祸”。 全国各地集会频仍,清廷政策遭到广泛谴责。 参看“6月1日清政府宣布收路夺款,保路运动从此展开”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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